国外养猪模式 世界各国养猪业体系

   2020-05-06 08:13 1864
核心提示:国外养猪模式 世界各国养猪业体系国外养猪业起步早,已经形成成熟的固定模式,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养猪生产从业者学习借鉴。(
国外养猪模式 世界各国养猪业体系
国外养猪业起步早,已经形成成熟的固定模式,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养猪生产从业者学习借鉴。
 
(一)美国猪肉质量保险体系(PQA)
 
美国PQA体系有10个关键技术控制点,它们是:①制订行之有效的猪场保健方案;②兽医必须真正了解每个猪场情况及猪的状况;③正确使用和贮存所有药物;④使用经FDA(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批准的非处方药或在兽医指导下的处方药;⑤正确使用所有注射用药及口服用药;⑥按说明书使用饲料添加剂;⑦保留治疗记录,并能区分治疗过的猪只;⑧在适当情况下进行药物残留检测;⑨让雇员及猪场拥有者的家庭成员都懂得正确使用药物;⑩每年逐条检查质量保障体系项目单。PQA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减少了美国猪肉中的药物残留比例,在监督、控制猪肉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美国P<?A体系应用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原理,使生产者对整个养猪过程有全面的了解,从而生产出高质量和让人安全放心的猪肉产品。
 
(二)瑞典的养猪业体系
 
1.无污染饲养管理体系这一体系主要反映在疫病的早期预防、检测、诊治和优越的环境条件上。为减少疾病的传播,猪只按猪龄分批次、分阶段、分群、分舍饲养;为防止细菌感染和保护动物福利,禁止断尾、断齿和烙耳等创伤;此外,规定每2.2头母猪或10.5头育肥猪必须具备1公顷农用地用来消纳粪尿污水,粪污必须被连续收集在封闭系统内8个月以上,经发酵后施放。
 
2.无公害兽医卫生体系该体系重于法规建设,严于监督管理。为防止滥用和尽量减少用药,抗生素(瑞典全面禁止饲用抗生素,但也并不是绝对不用)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时,须由国家授权的兽医按照《瑞典兽药使用规范》具体实施,兽药购买须凭兽药处方。兽医既对疫病防治提供全程服务,又要监督执行政府的各项禁令。
 
3.无抗生素添加的饲料生产体系禁止使用抗生素和激素作饲料添加剂,代之以寡聚糖、酶制剂等无公害添加剂,严格控制饲料的营养与卫生品质,鼓励生产和使用安全与环保型绿色饲料,确保猪肉品质控制从源头抓起
(三)丹麦的养猪业体系
 
1.高度琅视猪种改良丹麦重视猪种的培育和不断改良,依靠现代基因生物技术,坚持不懈地进行优良品种的研究开发,从而使丹麦拥有世界一流的种猪,丹麦在依靠先进的现代生物技术,提高种猪优良品质的同时,还很重视提高母猪的产仔率的技术水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提高母猪受孕率、减小胎中猪仔体积等研究,达到了母猪一胎多产仔猪的目的,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2.拥釘科学完善的饲养体系丹麦的养猪饲料以谷物为主,严格禁止伺料中使用催长剂、生长激素。猪的饲养以科学的配方为指导,提高伺料转换率,达到了较理想的效果。猪饲料的输送全部实行自动化,猪每天的进食量由计算机控制,根据不同的生长期定时、定量喂养。
 
3.生产、加工、营销“三位一体”合作社经营管理体制运转高效,丹麦的养猪和屠宰联合会是一个合作社性质的农民自助组织。养猪和屠宰联合会具有特殊作用,所有的养猪农场、屠宰场及所属企业都是该联合会的成员,合作社的发展就是每个社员自身经济利益的体现。作为猪肉产业的行会,其宗旨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该协会会员的利益,是养猪行业的代言人,代表该行业与相关机构对话;与其所属的技术委员会和董事会密切配合,制定养猪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养猪产业相关新产品的开发推广,为农场主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开展产业内部合作,推动养猪产业一体化中各环节的协调与合作等。
 
4.严格的农场经营资格制度和完善的咨询服务体系丹麦法律规定,国家
 
只允许个人拥有农场土地,不允许建立合作制和股份制农场;所有农场只能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得,不能通过馈赠或继承方式获得。丹麦法律还规定,土地面积超30公顷的农场,农场主必须接受正规培训并获得“绿色证书”后才有资格经营农场。严格的土地获得制度和农场经营资格制度,保证了丹麦的每一个农场主都具有相当高的素质。此外,遍布全国的农业咨询服务中心还为农场主提供终身教育服务,并与农业院校、研究机构紧密合作,每年定期对农民开展知识更新培训,造就了知识型的农民队伍。丹麦农民整体上的高素质为其养猪业保持竞争优势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础。
 
5.健全的法制和訂效的食品安全监膂体系丹麦的猪肉生产行业实行了一系列肉制品加工的质量保证措施,达到世界上最高的卫生标准。丹麦拥有健全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制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四)日本的优质猪肉产销体系
 
1.日本优质猪肉的生产方式日本优质猪肉的生产具有四个特点:
 
(1)小规模饲养:目的在于减少疾病传染,便于采用特殊的词养方式。
 
(2)地方品种和传统饲养方式:为生产美味的优质猪肉,采用传统的当地品种、作物饲料、山地0由放养等措施,并严格控制添加剂和药物的使用。
 
(3)小规模手工加工:目的在于增加猪肉的安全、美味和特色,满足消费者个性差异化的新追求。
 
(4)一体化经营:生产者从生猪词养、猪肉加工到最终产品的销售过程均在同一企业内完成,既可控制猪肉产品质量又能控制生猪这一原料供应的稳定性。
 
2.日本优质猪肉的销售方式日本优质猪肉销售中采取了以下三种措施:
 
(1)多渠道宣传:通过专业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来宣传产品优点,介绍猪的品种特点、猪肉生产者、生产场所、词料特点、词养方式、生产过程等,以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和消费兴趣。此外,还通过电子网页、活页广告、宣传手册等方式自行制作广告。
 
(2)多种设施吸引顾客:主要做法是自行开设餐厅,烹饪自己生产的猪肉,在加工企业内部直接销售自己的产品,允许顾客观看猪肉加工操作全过程。
 
(3)直接销售:由生产者直接将优质猪肉出售给顾客,或由配送中心送货上门,以防止流通环节中的污染或混人假冒伪劣产品。
 
3.政府在生产销售中的作用日本政府在优质猪肉生产销售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对优质生猪及猪肉重要性的宣传、品种的培育和保护、词养和加工技术的引进与推广、相关设施建设的投资、产销环节的质量监控及法规制定等。
(五)荷兰的IKB体系
 
为实现对养猪业质量的全面控制,荷兰政府于1992年对整个养猪业实行了从猪场到零售商自愿参与的质量控制计划(荷兰语缩写IKB)。IKB体系包含HACCP体系中的一些概念和IS09000的标准,对猪场拥有者、屠宰厂的监督及罚款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1.养猪场拥叙者是执行IKB体系的排头兵生产过程必须遵守IKB的有关
 
规定;准确地辨认和登记各种猪只;所有‘料和兽药必须由具有GMP认证的厂家提供;兽医必须遵循GVP规则;猪场中严格的清洁制度;限制使用具有较长排泄期的药物;出栏前12~16小时断料;对所有治疗过的猪必须做好记录;与供应商及客户签有共同遵守IKB体系的合同。
 
2.屠宰厂在IKB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屠宰厂在IKB体系中扮演中心角色,并负有重要责任;登记屠宰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反馈给猪的供应者;保证提供的猪肉按IKB的要求进行分割、包装,并能进行质量追溯。
 
3.独立的宙核和处罚是整个休系的关键特征屠宰厂负责对所有参加养猪生产体系的成员进行每年2次的内部审核;产品委员会对屠宰厂执行质量保障体系的情况进行每年2次的审核;若发现有违规现象,根据情况给予警告、增加额外监测或取消参加本系统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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